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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佣程序

求职申请

求职申请资格

  • 满18岁以上,40岁以下
  • 韩国语能力考试合格者
  • 由大韩民国政府规定的体检合格者
  • 无监禁刑以上的犯罪经历者
  • 无被大韩民国强制性出国经历者
    * 求职申请者须在申请前携带护照

求职申请方法

  • 完整填满由大韩民国定的必备输入信息的申请书,提交到大韩民国政府和派遣国家政府签订的MOU指定的派遣机构

求职申请期限

  • 韩国语能力考试合格有效期(2年)内向派遣机构提交申请书及资料
    韩国语能力考试合格有效期(2年)过后,须参加韩国语能力考试并通过考试

求职申请有效期:即认证日起1年有效

  • 韩国语能力考试有效期内登记名簿但未被选的劳务人员,1年的有效期过后也可再次登记名簿

注意事项

  • 雇佣许可制是由雇主在求职者名簿中选劳务人员的制度,即使已登录名簿但并不代表100%就业